谁将主宰数字空间的“价值观”?一场没有硝烟的争夺战
2025-12-03 16:27:57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速社会的虚拟化进程。线上平台用户数量激增,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在此背景下,“数字空间”这一概念在2021年再度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然而,数字空间并非全新的发明,其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更早的科幻构想。它描绘的是一个通过数字技术构建的、与现实世界平行且相互作用的虚拟空间。



随着各种前沿技术的汇聚与加持,数字空间已成为科技与政策讨论中的热点。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其完全实现仍处于早期阶段。可以预见的是,技术的持续突破将不断拓展想象的边界,而以数字空间为指向的技术发展轨迹,必将深刻影响社会意识形态的塑造与传播,既带来新的机遇,也伴随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引导技术发展服务于善治,确保其在强大的创造力之上,也能被置于有效的规则约束之下,是数字空间时代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完成的关键任务。


一、技术的双重属性:数字空间的基础与意识形态的载体


理解数字空间与意识形态安全的关联,技术是一个核心的链接点。一方面,数字空间并非单一技术的产物,而是多种高新技术集成融合的结果。它依赖于扩展现实技术提供沉浸体验,借助数字孪生技术生成现实世界的镜像,并基于区块链等技术搭建经济与社会系统。这些技术如同拼图,共同构成了虚实相融的数字空间基础架构。云计算提供算力支撑,大数据构成其血液,区块链奠定信任与组织框架,人工智能则提升其智慧化水平。没有这些技术的聚合与嵌套,数字空间只能是空中楼阁。


另一方面,技术并非完全中立。它在研发、设计和应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承载着特定群体的思维模式、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因此,技术本身具有潜在的意识形态属性。数字空间作为多种前沿技术的集合体,其技术逻辑和发展路径将直接影响到虚拟空间中信息的生产、传播与权力分配。技术的“脱嵌”力量能够开辟全新的意识形态场域,同时,其工具理性也可能遮蔽背后的价值取向。这要求我们必须审视技术背后的意识形态张力,并积极引导“技术向善”,确保其发展以人为本,服务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数字空间时代的意识形态安全:新机遇与新挑战


数字空间的兴起,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与传播同时打开了新的空间,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复杂风险。


(一)主要机遇


1.拓展了建设空间:数字空间打破了物理空间的限制,创造了全新的、可深度参与的虚拟场域。这使得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可以从传统的、中心化的模式,转向多元化、网络化的渗透,让权威话语能够以更扁平、更普及的方式“飞入寻常百姓家”。用户的参与感与自主性提升,有助于构建更具包容性的意识形态互动空间。


2.丰富了传播载体:传统的思想传播载体得到极大扩充。沉浸式体验、数字孪生场景、虚拟社群互动等,都成为意识形态表达的新形式。主流价值观可以借助更生动、更富感染力的虚拟场景和数字叙事进行传播,从而提高其吸引力、说服力和大众化水平。


3.创新了工作方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使得对海量舆论信息的捕捉、分析和研判更为精准及时,有助于把握社会思想动态。区块链技术的可追溯、难篡改特性,为甄别虚假信息、追踪风险源头提供了工具。这些技术方法上的创新,能够提升意识形态治理的预见性、协同性和精准性。


(二)潜在风险


1.技术对传播内容的预设与窄化:基于算法的个性化推荐在数字空间中可能更为极致,容易导致“信息茧房”效应加剧。用户被禁锢在符合其偏好的信息环境中,视野变得狭窄。同时,圈层内部的“回声室效应”和“群体极化”现象可能更严重,非理性情绪和极端观点在封闭社群的反复强化下,可能削弱社会共识,冲击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




2.技术对传播场景的切换与失控:数字空间高度去中心化的传播结构,可能削弱传统主流媒体的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主场地位。虚假议题、错误思潮可能借助新技术包装,以更隐蔽、更具迷惑性的方式扩散。虚拟空间的匿名性和扩散速度,使得舆情发酵更快,语言暴力和失范话语更容易蔓延,线上舆论可能更迅速地向线下事件转化,增大治理难度。此外,用户生物数据和行为的全方位数字化,引发了严重的“隐私悖论”和数据安全问题,为新型的数字霸权与意识形态渗透提供了可能。


3.技术对传播资源的重新配置:数字空间中信息传播的门槛降低,渠道多元,各种社会思潮和利益诉求在此激烈博弈。敌对势力或特定群体可能利用技术优势,进行精密的意识形态营销,争夺话语权和影响力。历史虚无主义、民粹主义、极端主义等错误思潮可能借壳上市,以新的技术形态解构和颠覆主流价值,侵蚀意识形态安全阵地。


三、实践路径:构建数字空间时代的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面对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局面,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必须主动作为,系统施策。


(一)坚持根本原则,巩固领导权与主导权


必须坚持在数字空间虚拟空间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核心领导地位。要牢牢掌握领导权,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针对虚拟空间特点,及时有效地开展舆论斗争,精准识别和阻断错误思潮的传播链条。同时,要切实巩固科学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数字空间的传播语境中,要善于将科学的理论转化为人民群众易于感知、乐于接受的内容和形式,利用沉浸式体验等技术手段,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亲和力与感染力。此外,要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格局,引导普通用户、技术开发者、平台运营者、意见领袖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治理,形成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合力。


(二)健全防控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针对数字空间环境下的意识形态风险特点,构建动态、精准的防控机制。一是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对海量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精准识别风险源、风险点和演变趋势,做到“点穴式”研判。二是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点对点”的实时监测与预警系统,对潜在风险和敏感苗头能够超前感知、及时报警,为干预处置赢得时间。三是强化风险处置机制。建立高效、联动、果断的处置流程,一旦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响应、精准拆弹,以“钉钉子”精神化解危机,防止风险扩散蔓延。


(三)强化技术规制,引导技术向善发展


技术是最大的变量,也必须是重点规制的对象。首先要加强法治建设。数字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必须与时俱进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数据安全、算法治理、虚拟资产、平台责任等纳入法律框架,让监管有法可依。其次,要平衡技术发展与规制。既要大力推动自主核心技术创新,掌握技术主动权,防范在关键技术领域受制于人;又要对技术应用进行有效规范和伦理约束,防止资本与技术的无序结合导致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隐私侵犯等问题,遏制“技术利维坦”的负面效应。最后,要强化价值引领。在技术研发和应用中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技术发展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性,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


数字空间代表着技术集成与社会形态演进的一种重要可能性。它既不是逃避现实的“乌托邦”,也并非注定沦为被资本与技术完全控制的“反乌托邦”。它的未来形态,取决于我们今天如何认识、如何塑造。其中,意识形态领域的博弈将是关键一环。这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既要拥抱技术带来的生产力解放与交往方式革新,又要清醒洞察并坚决抵御其可能带来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唯有坚持科学的指导,坚守人民立场,积极构建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治理体系,才能确保数字空间的探索与实践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使其真正成为造福社会、赋能发展的新空间,而非威胁安全与稳定的新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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