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我国首部“人工智能+”行动纲领《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正式发布,为抢抓人工智能革命新机遇、迈向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提供了全面的行动指南。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融合日益活跃,且广泛应用于服务社会发展、惠及人民生活,围绕以人工智能增进社会民生福祉的研究愈发受到关注。然而,以往有关研究更多聚焦于人工智能赋能学习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健康等领域的价值和前景,对养老服务领域的研究相对不足,难以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深、养老服务矛盾日益凸显的现实情况。并且,尽管一些研究已开始探讨人工智能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但基本局限于具体的应用场景或实践模式,且主要将养老服务作为人工智能施加影响的客体,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养老服务自身改革发展的能动性和生命力。特别是对于“人工智能+”背景下,养老服务与人工智能有机结合形成的“人工智能+”养老服务这一全新样态及其复杂影响,仍需深入探讨。
有鉴于此,立足于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快速推进与人口老龄化进程快速加深的战略机遇期,本文聚焦“人工智能+”养老服务这一新型养老服务形态,分析其内涵与特征,研判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展望未来助推其发展的实践路径,旨在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框架。
一、“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内涵特征
(一)“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基本内涵
“人工智能+”养老服务是人工智能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而形成的新型智慧养老服务形态。在其探索发展初期,国内部分学者就开始对这种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的养老服务新模式进行了内涵探索,并将其界定为综合利用人工智能开展为老服务的养老服务模式。不过,这种内涵界定方式强调人工智能与养老服务交叉结合的工具属性,却忽视了“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价值属性,难以应对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技术风险和伦理挑战。
对此,我们认为,“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以增进老年人福祉为根本目标,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智能向善”的宗旨,利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机器人与智能控制等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围绕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健康、情感慰藉、社会参与等领域,支持形成智能化的为老服务和管理,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相较于“互联网+”养老服务将“互联网”主要作为养老服务的技术工具和服务载体,“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中的“人工智能”增添了作为养老服务“能动主体”这一特殊身份,能在养老服务发展中发挥“辅助、替代、整合、惠老”等多重功能。
所谓“辅助”,即人工智能作为养老助手,为养老服务管理各环节提供工具性支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效能;所谓“替代”,即在不违背人工智能伦理的前提下发挥人工智能的自主性,替代部分机械性或危险性的人力养老服务工作;所谓“整合”,即人工智能借助各类终端设备和信息平台,形成资源互通、数据共享、场景融合、主体协同的整合型养老服务模式,实现养老服务流程再造、场景重构和体验优化;所谓“惠老”,即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以“智能惠老”为根本方向,发挥其在促进老年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参与、环境友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老年人享受更高品质的幸福晚年。
(二)“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主要特征
技术进步是推动养老服务理念演进和实践发展的关键动力。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突破及其与机器人、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应用,新一代“人工智能+”养老服务正逐渐成为养老服务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
依托人工智能及其载体设备日益强大的智能和体能,“人工智能+”养老服务有望成为真正以老年人为中心的养老服务,能有效响应服务对象的多样需求、感知其精准状态、关照其情感体验、链接服务主体的协同参与。总体来看,“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主要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需求的响应性。老年人会面临身体机能、认知功能等方面的退行性变化,有维持健康状态、预防风险因素和意外事故等重要需求。传统养老服务往往以“事后补救”为主,在回应养老服务需求和应对意外风险方面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被动性。相比之下,“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对老年人需求的响应速度更快、处理效率更高,且服务过程无须老年人主动表达和进行复杂操作,而是基于实时采集的语言、视觉、活动数据和健康指标等多模态数据,利用自然语言处理、图像识别等机器学习技术,对老年人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多场景下的生活照料、健康监测、药物管理、康复护理、安全监护等多方面的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进行精准实时监测、自动评估预警和自主决策执行。人工智能不仅能增强老年人及其照护者的安全感和控制感,提升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还能通过提前预防和早期介入减轻养老照护负担、节约医疗护理成本。
2.供给的精准性。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规模扩大和内部结构变化,老年人口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呈现规模庞大、差异显著两大突出特征。尽管当前我国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但也存在因简单追求数量和增速的粗放型发展思路,导致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出现结构性错位矛盾。养老服务行业盈利难、资源闲置浪费问题突出,同时老年人的个性需求难以充分满足、潜在需求难以有效激发。因此,亟须立足老年人需求的结构和特点,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的精准化水平。
进入数智时代,得益于日益丰富的数据采集手段以及人工智能个性化用户画像和精准服务推荐能力,“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供给可突破更多物理和认知限制,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精准供给。一方面,人工智能大模型可对老年群体和个体的海量数据进行整合与深度学习,据此分析形成老年群体和个体特征与需求的精准画像,增进养老服务政策制定者和服务供给者对老年人的科学认知,实现养老服务的精准供给;另一方面,基于人工智能的养老服务平台可依托个性化推荐算法,打破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中的信息不对称,推动养老服务供给转向“一人一策”的精准推荐模式,以定制化、精准化、动态化的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养老需求。

3.交互的情感性。满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不仅关乎其晚年的健康与幸福,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养老服务实践存在重视物质保障、忽视情感慰藉,重视服务效用、忽视服务体验的倾向。如何传承中国式养老中独特的孝亲敬老文化,正视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情感需求,不仅是每个老年家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也是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必须回应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人工智能先驱曾提出,机器智能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具备情感能力。研究表明,当前人工智能凭借类人形象角色、自然移情交互等,能与人类建立不同类型的情感关系。在此背景下,人工智能将成为关爱、陪伴老年人的重要服务主体,以其兼具数字精度与人文温度的情感交互能力,弥补老年人情感支持的不足,为其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体验。一方面,在情感识别层面,人工智能可综合感知老年人的面部微表情、语音语调、肢体动作等多模态微小信号,精准识别、分析其未言明的情绪状态和情感需求;另一方面,在情感回应方面,人工智能可基于情感计算算法,对老年人的情绪波动等表现进行共情式情感反馈,还能根据老年人的习惯和偏好等特征,给予朋友式的情感陪伴。
4.人机的协同性。人工智能的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与机器的关系。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赋能养老服务的拉力,以及养老服务劳动力要素持续短缺的推力共同作用下,“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将形成人机协同的养老服务模式。这种模式能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人员和人工智能各自的优势,将人类的创造力、判断力、直觉力等与人工智能的计算力、推理力、行动力等相结合,实现人机之间的优势互补与高效合作。
当前,我们正处于弱人工智能发展阶段,人工智能主要扮演养老服务人员助手的角色,辅助并接管重复性的体力劳动、全时段的监护服务、标准化的常规照护等基础性养老服务工作。这就要求人类养老服务人员尽早调整自身角色定位,提升人机协作服务能力,更加专注于心理关怀、社会工作、运营管理、研发设计等具有情感性、决策性、创新性且更具专业价值和人文精神的工作内容。
长远来看,尽管人工智能可能在短期内使养老服务行业劳动就业面临较高的替代风险,但也为该行业转型升级创造了重要契机。“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人机协同,不仅有助于改善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减轻工作强度,还会创造新的职业和岗位。这对劳动者在人工智能相关知识技能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有望推动养老服务行业逐渐从劳动密集型转向知识密集型,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待遇和声望地位。
二、“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面临的发展机遇
(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支撑“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机遇,以及人工智能对养老服务等重大民生领域的赋能价值,已出台涵盖顶层设计、法律法规、伦理治理、标准建设等方面的诸多制度文件,逐步构建起“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相关的制度体系,以支撑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健康发展。
首先,顶层设计不断加强。2017年,国务院印发我国首个部署构筑人工智能先发优势的远景规划《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将发展智能健康和养老服务作为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在此基础上,养老服务领域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发展规划,也强调要引导和促进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近年来,我国围绕人形机器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等具体技术形式,以及银发经济发展、养老服务消费、阿尔茨海默病防控等具体应用场景,出台一系列相关文件,为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创新融合提供了行动指引和政策保障。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将“人工智能+”民生福祉作为重点行动领域,提出打造更有品质的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织密人际关系、精神慰藉陪伴、养老托育助残、推进全民健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其次,法律法规不断健全。针对数智时代面临的新型风险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加强了对“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保障。
再次,伦理治理不断优化。为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等文件相继出台,构筑起“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安全治理和伦理审查的制度基础。
最后,标准体系建设起步。我国已出台人工智能及其产业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还牵头制定世界首个养老机器人国际标准《互联家庭环境下使用的主动辅助生活机器人性能准则》。
(二)人工智能技术进步驱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
我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态势迅猛、成果丰硕,已迈入从跟跑向领航跨越的新阶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相关报告显示,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论文发表量和引用量位居全球前列,全球获批的人工智能专利中多数来自中国。
在此背景下,凭借广泛渗透性、深度协同性、有效替代性、强大创造性和全面赋能性等技术优势,人工智能广泛融入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在养老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充分彰显出在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效、优化服务体验、赋能服务人员等方面的重要潜力。
当前,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推动下,我国“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实践已涌现诸多创新方案。例如,在“人工智能+生活照护”方面,相关服务机器人能准确理解并执行老年人需求指令,在真实居住环境中完成帮老年人拿取物品、搀扶起身行走等照料动作;在“人工智能+健康监护”方面,全屋智能AI辅助康养传感器,可借助AI 助手和智能传感器,对老年人跌倒、坠床、睡眠或滞留过久等全场景进行无感监测、自动询问和分级报警;在“人工智能+情感慰藉”方面,多款仿真宠物陪伴机器人推出,相关AI设计了方言识别、视觉问答、音视频通话等交互功能,日渐成为中老年人获取情感支持和知识技能的新选择。
未来,通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发展将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的广度、深度和精度,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强大动力。
(三)老年人口的新变化助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前及未来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呈现超大规模、超快速度、超高水平、超级稳定的“四超”特征。据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24》预测,205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增至5.0亿,并于2054 年达峰值5.13亿。
具体而言,从现在到21世纪中叶,两次“婴儿潮”引发的第二次和第三次“老年潮”将相继到来,规模庞大的新一代老年人口将成为人工智能的主要服务对象之一,带来诸多值得关注的新变化与新特征,为“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带来不可忽视的机遇。
首先,新一代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提高,其文化素养、知识技能等文化资本以及对数智技术的接受意愿和使用能力显著提升。而且,新一代老年人财富积累和消费实力相对更强,这为我国“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应用推广奠定了规模大且素质优的消费市场基础。
其次,新一代老年人口有望拥有更长的自理预期寿命和更高的自我养老能力,其全生命周期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情感陪伴、康复护理、功能代偿、安宁疗护等养老服务需求,将持续推动养老服务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创新,催生更多“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应用场景。
最后,随着积极老龄观深入人心,新一代老年人口的老化态度更积极乐观,注重独立自主和社会参与,而人工智能能有效契合其多样化、个性化、兼顾精神与物质的高品质养老新需求,成为他们有尊严、有价值晚年生活的重要养老伙伴。
(四)养老服务现实痛点倒逼“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的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愈发突出,存在有效供给不足、从业人员短缺、城乡差距较大等制约其高质量发展的现实痛点。
首先是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供给仍以生活照料为主,而老年人急需的健康管理、安全监护、长期照护、认知训练、情感陪伴等服务供给明显匮乏。为此,需充分发挥智能环境辅助生活系统、养老机器人、智能大模型等的服务效能,以定制化、精准化、动态化的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养老需求。
其次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短缺的问题。相关调查报告显示,超七成受访养老服务机构存在人力资源供应不足的情况。这既需要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也需要借助人工智能辅助和替代从业人员完成部分标准化、机械性、危险性的服务工作,发挥其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工作压力、改善工作环境的赋能作用。
最后是养老服务城乡差距大的问题。现阶段,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城市,但其养老服务资源却远低于城市,呈现倒置现象。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起步晚、底子薄、水平低,而“人工智能+”农村养老服务能以轻量化的设施设备实现高效能的养老服务,将成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的关键力量。
总体而言,在当前“人工智能+”日益成为养老服务战略发展方向的政策背景下,上述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将催生巨大的养老服务转型需求,直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持续创新研发与广泛应用推广。

三、“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人工智能+”对养老服务的影响同样具有两面性。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明确“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十分重要。
(一)“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风险
“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风险是指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养老服务领域所产生的内生性风险,既包括人工智能技术不确定性与人类有限性之间的张力所带来的伦理风险,也包括人工智能技术误用、滥用、恶用所带来的安全风险。
1.技术伦理风险。“人工智能+”养老服务所面临的技术伦理风险,本质上是人工智能融入养老服务过程中,导致人与机器、人与人等伦理关系出现复杂且不确定的变化。具体而言,主要体现为人机关系失调以及人际关系异化。
首先是人机关系失调风险。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与机器的边界日益模糊,这种模糊可能引发人机主客体关系失调。在养老服务领域,目前人工智能应用普遍采用类人特征设计,具备深度学习、推理决策、情感交互、自主执行等多种能力,其主体性逐渐显现,而人类主体的独特性却遭到削弱。人工智能在量化养老服务任务指标时,可能会忽略老年人的主观感受和自由意志,使老年人处于被支配地位。此外,人工智能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替代挤出效应,还可能引发劳动者技术性失业等一系列问题。
其次是人际关系异化风险。在中国式养老语境中,“以孝事亲”的代际关系是老年人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发展,子代将对亲代的孝养责任更多地转交给人工智能,这可能导致代际情感疏离和代际关系弱化。相关研究调查显示,智能养老机器人和智能摄像头等设备的使用,已减少了子女探视老年人以及与老年人交流的次数和时间。
另外,老年人在经济收入、文化素养等方面存在差距,导致他们获得“人工智能+”养老服务赋能的机会不均等,这可能加剧老年人内部分化,进而形成人工智能时代新的数字不平等现象。
2.技术安全风险。“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面临的技术安全风险,是因误用、滥用、恶用等不当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而产生的风险后果,主要包括信息安全风险、深度合成风险和技术依赖风险。
其一,信息安全风险。“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核心优势在于通过海量数据采集和智能算法分析,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而生活照料、医疗健康、情感慰藉、社会参与等垂直应用领域的养老数据,往往包含老年人的身份信息、地理位置、生物识别、医疗健康、行为记录、监控视频等大量敏感隐私信息。这些隐私信息可能未经老年人许可便被过度采集,滥用于广告投放,影响老年人的服务体验和对技术的信任,甚至能被泄露给不法分子,滋生盗窃、跟踪、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威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
其二,深度合成风险。当前,人工智能借助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技术,能够实现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虚拟数字人等多模态内容的自动生成和篡改伪造。尽管这项技术在老年教育等养老领域具有巨大的应用潜力,但它大幅降低了错误信息、虚假信息和恶意信息的生成成本,可能造成身份冒用、名誉侵权、舆论危机和网络诈骗等风险后果,加剧了养老服务领域风险样态的复杂性。
其三,技术依赖风险。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可能导致养老服务主体产生工具性技术依赖,即将养老服务供给过程简化并固定为购置智能设备、制定使用规则、培训使用人员,继而依赖人工智能提供养老服务。这不仅会使养老服务主体忽视对老年人真实情况的感知和理解,影响其服务力、创新力和竞争力,还可能导致在人工智能使用中断或失效时面临安全事故。
此外,接受“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也面临过度依赖或沉迷人工智能的风险,这不仅会影响老年人的学习能力和认知能力,甚至可能在人机交互中形成情感性的技术依赖,使老年人排斥现实社交和情感关系,陷入社会隔离困境。
(二)“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挑战
我国“人工智能+”养老服务总体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发展仍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多挑战与困难。
1.技术创新应用有限。尽管“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中至关重要,但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方面仍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技术研发创新与应用推广有待进一步拓展。
究其原因,一是发展基础不完备。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离不开数据、算力和算法三大核心要素的有力支撑。然而,当前老龄相关数据开发利用难度大,可供人工智能训练研发的数据基础薄弱;养老服务领域算力基础设施布局有限,难以有力支撑人工智能养老设备和服务平台的发展;算法设计对适老化的重视和理解不足,尚未充分契合老年人的特征与需求。
二是投资回报不明朗。发展“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需投入大量资金,但当前传统养老服务行业投资回报低、运营风险高。此外,老年人消费潜力大但消费意愿低,且对人工智能的使用程度相对较低,这种成本投入与收益回报的不对称性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相关技术的创新应用投入。
2.服务接受普及受困。当前“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面临老年人接受难、普及程度低的现实困境。
一是接受度问题。一方面,当前“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尚不成熟,存在质量把控不到位、服务供应不稳定、应急响应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而且,“人工智能+”养老服务普遍涉及老年人敏感隐私数据的海量收集与精准使用,使老年人面临隐私泄露和财产损失等安全隐患,这种可靠性和安全性的不足,客观上阻碍了老年人的接受与信任。另一方面,老年人对“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接受度受其数字素养的制约。作为“数字遗民”,老年人群体掌握数字信息技术的能力相对较低,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中可能面临更多融入困难,更倾向于接受原有的养老服务方式。

二是普及度问题。相较于年轻人,老年人更注重产品或服务的效用价值,有着“把钱花在刀刃上”的节俭消费习惯。而“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作为一种高技术、新兴的养老服务形态,其产品和服务价格较高,适老化程度有待提高,对于广大老年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老年人来说,可及性和可用性不足,进而制约了“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推广与普及。
3.制度建设仍需加强。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以支持和规范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发展,及其在养老服务等民生保障领域的融合应用。然而,这些制度文件相对滞后于技术进步和实践应用,难以满足“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治理需求,也难以适应“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复杂多样的应用场景。
具体而言,首先在法律规制方面,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均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人工智能及其服务管理,但在“人工智能+”促发展和保安全的一些关键问题上仍存在立法空白。因此,需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立法等相关工作,以回应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其次,在政策支持方面,现有政策文件广泛分散于人工智能技术和养老服务发展的子领域。虽然在地方层面,部分地区已出台推进养老创新科技的行动方案,但国家层面尚未形成前瞻性部署“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专项规划,导致“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难以获得系统性的政策指引和实质性的资源保障。
最后,在综合监管方面,“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更具复杂性和隐蔽性,对现有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内容、方式和制度体系的冲击不断加剧。
4. 复合人才数量紧缺。人才是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和养老服务发展的核心要素。“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作为人工智能与养老服务交叉融合的新兴养老服务形态,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规模、素质结构提出了新要求。然而,当前“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领域既懂养老又通技术的复合人才整体存量不足、增量受阻,难以有力支撑该领域的发展需求。
一方面,在传统人才转型上,当前传统养老服务领域劳动力短缺问题突出,且从业人员文化素养相对较低、培训支持不足,这进一步加大了他们向“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领域转型的难度。此外,养老服务从业在待遇激励、晋升激励和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不足,对人工智能技术人才跨界的吸引力不强。
另一方面,在复合人才培养上,相关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全国已开设多个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的职业教育专业点,“人工智能+”养老服务所需的复合型人才专业培养规模逐步扩大。但总体而言,当前复合人才培养仍侧重于服务型复合人才,主要采用将智能设备使用技能教学嵌入原有养老服务与管理课程体系的培养思路,而对掌握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的技术型复合人才培养仍显不足。
四、“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的未来进路
人工智能已步入技术加速突破与广泛应用相互交织的发展阶段,彰显出赋能养老服务发展的巨大潜力,具备了发展“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现实基础。然而,它也带来了诸多伦理风险和安全威胁,在实践中面临着多重现实挑战。因此,有必要对“人工智能+”养老服务进行前瞻规划和风险防范,加快探索推进其发展的实践路径,推动人工智能更好地赋能养老服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智能惠老
价值理念关乎发展方向与道路抉择。推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必须秉持正确的价值理念,确保其始终朝着持续增进全体老年人福祉的方向前行。
其一,要坚守“以人为本”的理念,明确“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本质是人工智能为人服务,强调以人为中心而非以技术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作为主体的人格、尊严与权益。
其二,要秉持“智能向善”的宗旨,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相关技术的创新研发与应用推广中,统筹好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遵循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中应用的适老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控性原则,尽可能防范和化解人工智能误用、滥用、恶用带来的风险挑战,引导人工智能始终向善发展。
其三,要确立“智能惠老”的目标,以满足老年人需求、增进老年人福祉作为“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的根本目的,追求更加公平、普惠、可及、可负担的“人工智能+”养老服务,推动全体老年人共享人工智能发展红利,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创新引领,推动深度融合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加强从技术创新到场景创新的全面创新,加速人工智能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
首先,要强化技术研发。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是支撑“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要加快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机器人与智能控制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攻关,深化大模型、智能体、具身智能等新一代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提高现有环境辅助生活系统、养老机器人、智能管理服务平台等养老服务产品和平台的稳定性、安全性与精准性。此外,还要注重技术适老化,降低使用门槛和难度。
其次,要丰富应用场景。丰富多样的养老服务供给和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需求,为“人工智能+”养老服务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要以场景为牵引、以应用为导向,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全方位、立体化的赋能作用,推动形成智能化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及医疗健康养老等“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场景,以及人工智能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助购、助学、助游、助管等“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应用。
(三)夯实数智基石,释放要素活力
数据要素、算力要素、算法要素是人工智能发展不可或缺的三大基石。推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需加强数据开发利用、算力资源建设和算法综合治理,充分释放要素活力,以支撑“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应用落地与持续发展。
首先,要加强数据开发利用。鼓励养老服务主体在充分保护老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开发基于统计调查、传感器采集和移动平台记录等多元数据来源的高质量养老服务数据集,为养老服务领域人工智能的训练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资源支撑,从而带来更精准有效的需求洞察和决策支持。
其次,要加强算力资源建设。一方面,加快推进基层公共算力资源的广泛覆盖与互联共享,有效支撑智能化养老产品与服务平台的运维,以及“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领域项目的研发创新;另一方面,加强人工智能科技企业与养老服务企业在算力租赁等方面的战略合作。
最后,要加强算法综合治理。不仅要持续优化面向养老服务的算法设计,引导算法向善惠老,还要加强针对算法歧视、隐私泄露、“信息茧房”等算法风险的主动修正,让老年人更便捷地获取有益、安全、公平的养老信息和服务。
(四)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人工智能+”为养老服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推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须辩证对待其机遇与挑战,兼顾政策引导和安全监管,为“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其一,要做好“加法”,加强政策引导,为养老服务发展注入智能力量。需加强前瞻部署和政策支持,一方面,通过编制“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的行动规划、参考指南和推广目录等文件,有序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生活照料、健康医疗、情感慰藉等重点方向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平台等政策手段,形成推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政策合力。
其二,要做好“减法”,完善安全监管,减少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一方面,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立法,明确人工智能的法律属性、管理体制、法律责任等基础性法律问题;另一方面,要结合“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围绕数据安全、算法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型监管内容,创新敏捷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
(五)推动人才建设,促进人机协同
人是养老服务的核心与根本。推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必须围绕实现以人为本的人机协同这一发展要求,打造一支适应“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一是要支持科技人才跨界。通过专项资金、培训指导、创业孵化、创业服务等多元途径,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领域科技人才跨界到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创业。
二是要加强服务人才培训。以人工智能实操技能和伦理规范等培训内容为重点,开发建设“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培训课程体系,鼓励养老服务人才参加人工智能相关继续教育,切实提升其工作技能、工作效率和职场竞争力。
三是要推动复合人才教育。一方面,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发挥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的主渠道作用,设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以及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和产教融合实践项目,并鼓励引导毕业生对口从事“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工作;另一方面,探索设置“养老服务+人工智能”微专业和研究方向等新型教育形式,着力培养掌握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及其在养老服务方向应用技能的复合型前沿创新人才,推动他们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领域发挥领军作用。
人工智能的浪潮已然涌至,养老服务的未来悄然降临。如今,人工智能不再仅仅是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外在力量,而是逐渐融入养老服务与老年生活之中,有机融合形成“人工智能+”养老服务这一全新模式,持续引领养老服务朝着从被动回应到主动响应、从供需错配到精准触达、从注重效用到注重体验、从人力服务到人机协同的方向转型发展。
“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以增进老年人福祉为根本宗旨,秉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理念,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及其集成应用,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服务与管理,具有需求响应及时、供给精准高效、交互富有情感、人机协同良好等显著特征。
当前,“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已步入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智能技术的创新应用、老年人口结构的有利变化以及养老服务改革的迫切需求,都为其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我们也必须警惕盲目乐观的技术崇拜,理性看待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技术伦理风险、技术安全风险等应用风险,以及技术创新应用有限、服务接受普及受困、制度建设仍需加强、复合人才数量紧缺等现实挑战。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我们应积极把握人工智能技术突破的契机,明确未来养老服务深化改革的发展方向,推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向前发展。为此,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智能向善”的宗旨和“智能惠老”的目标,确保其始终朝着增进全体老年人福祉的方向前进。同时,不断强化创新引领、要素支撑、制度保障和队伍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养老服务持续、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