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的演进常常在悄无声息中重塑商业的形态。最近几年,一个显著的变化发生在电商直播领域:虚拟的数字人主播,从实验室和概念演示中走出,进入了成千上万的直播间,成为带货、讲解、互动的新力量。这一变化不仅带来了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也引发了关于透明、责任与规范的新问题。随着相关监管办法的出台,数字人直播正告别初期的“野蛮生长”阶段,步入一个强调合规与健康发展的新周期。

数字人直播的兴起,首先是技术成熟的结果。早期虚拟形象往往表情僵硬、动作不自然、交互能力弱,更像一个简单的动画形象。但近年来,得益于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以及多模态大模型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人的拟真度得到了质的飞跃。现在的数字人主播,其口型、表情、肢体动作能够与语音内容高度同步,声音也能高度模仿特定真人的音色和语调习惯。它们可以复刻真人的标志性动作和口头禅,在直播中实现流畅的对话、接梗甚至即兴发挥,观看体验已非常接近真人主播。
技术的进步直接带来了成本的下降。过去,制作一个高质量、可交互的数字人需要高昂的资金投入和专业技术团队,通常只有大型企业能够尝试。现在,一些技术服务商通过平台化、标准化的方式,将数字人的制作成本大幅降低。据公开资料显示,部分服务已能将单个数字人的生成成本从过去的数万元级压缩到极低水平,降幅超过百分之九十。这使得中小商家也能负担得起,数字人直播从而从一个炫技的概念,变成了触手可及的实用营销工具。
市场表现印证了其商业价值。一些采用数字人直播的案例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例如单场直播观看人次超过千万,成交金额达到数千万元量级。数字人能够不知疲倦地长时间工作,承接深夜、清晨等非黄金时段的流量,实现“日不落”直播。对于品牌方而言,数字人不仅能降低对特定真人主播的依赖和人力成本,还能基于大数据分析,更精准地进行产品推荐,提升转化效率。因此,越来越多的品牌开始接入数字人直播服务。
然而,任何新技术在快速普及的初期,都容易伴生规则模糊的问题。数字人主播也不例外。最核心的问题在于身份的模糊性。当一个高度逼真的数字人以特定真人形象出现并推销商品时,消费者是否有权知道正在与自己互动的是否是真人?如果数字人在直播中做出了不实宣传或违规承诺,责任应由谁承担——是技术提供方、使用数字人的商家,还是背后的运营团队?此前,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定,这些问题常常处于灰色地带,“技术中立”有时被用作规避责任的借口。
为了回应这些新的监管挑战,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出台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该办法的一个重要亮点,就是明确将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纳入了监管范畴。这意味着数字人直播不再处于监管的“真空区”或“模糊地带”。
新规的核心要求可以概括为几个方面。首先是显著标识义务。办法明确规定,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形象、视频等进行直播带货的,必须进行清晰、持续性的标识,让消费者能够一眼识别出这不是真人主播。这保障了消费者最基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是在与一个虚拟数字人进行交互。未来,进入数字人直播间,可能会看到明确的“AI主播”、“虚拟主播”等提示。

其次是压实主体责任。办法细化了直播营销活动中各参与方的责任,特别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情形。规定指出,如果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形象、视频等内容出现违法行为,例如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犯他人权益等,法律责任将由该内容的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这明确了责任归属,防止了在出现问题后各方互相“甩锅”的现象。使用数字人技术的商家或机构,必须对其数字人“言行”负责,就像对真人主播的管理一样。
此外,办法还引入了流量管控作为监管工具。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播账号,监管部门可以将情况通报给平台,平台则需要采取一系列处置措施,包括警告、限制部分功能、限制推荐流量、暂停直播,直至关闭账号和列入黑名单。这对于依靠流量生存的直播业态而言,是一种强有力的约束。
监管框架的明确,并不意味着对技术发展的限制,而是为了划定健康的跑道,让行业能够行稳致远。随着新规的实施,数字人直播行业预计将进入一个更加规范、同时也更具活力的发展阶段。市场研究数据显示,未来几年,中国数字人产业的市场规模预计将持续快速增长。
展望未来,数字人直播的发展将呈现出几个清晰趋势。首要的是技术创新与合规要求的平衡。合规不是创新的对立面,而是创新的基石。技术公司需要在研发更智能、更拟真数字人的同时,将标识技术、内容审核机制等合规能力内嵌到产品中。平台需要建立有效的识别和管理机制,确保规则落地。商家和运营者则需要树立更强的合规意识,规范使用数字人。
其次是“真人主播+数字人主播”的协同模式将成为主流。数字人并非要完全取代真人。二者各有优势,可以互补。真人主播在需要高度情感共鸣、复杂专业讲解、高价值非标准化商品展示以及处理突发复杂互动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而数字人主播在标准化产品介绍、重复性讲解、长时间在线、承接碎片化流量和固定时段直播(如深夜)方面,具有显著的成本和耐力优势。因此,一种常见的模式可能是:在黄金时段或大型活动期间,由真人主播进行核心引流和爆发式销售;在其余长尾时段,则由数字人主播进行持续性的产品展示和流量转化,实现“人机协同”,最大化直播间的整体效能。
最后,一个由监管方、平台方、技术提供方、商家/运营方和消费者共同构成的多元共治生态正在形成。监管方制定规则、维护公平;平台方落实管理、提供工具;技术方研发合规、安全、可靠的产品;商家/运营方负责任地使用技术、保障内容合法合规;消费者则用知情权和选择权进行投票。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维系直播电商行业在创新活力与规范有序之间的动态平衡。
数字人主播被纳入监管,标志着这个新兴领域告别了草莽时代。清晰的规则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了稳定的预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最终将有利于数字人直播乃至整个直播电商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技术的浪潮将继续向前,而只有在坚固的合规基石之上,创新的建筑才能盖得更高、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