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数字空间”这个词经常出现。很多人讨论它,说法也不一样。要理解数字空间,可以先从它的本质说起。

数字空间本质上就是虚拟空间。这个说法可能让人觉得不够新鲜,因为虚拟空间早就有了。1946年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诞生,虚拟空间就跟着出现了。后来互联网普及,让每个人都感受到虚拟空间里能做的事情很多。
之所以现在要给虚拟空间起个新名字叫“数字空间”,是因为它有了两个新特点。一个和人的感知有关,另一个和区块链技术有关。
先看第一个特点:感知技术的进步。
过去我们用电脑,是通过屏幕、键盘、鼠标来交互。屏幕显示图像和文字,我们用键盘输入,鼠标点击。这种方式比较间接。现在感知技术发展,机器生成的内容可以直接转换成人能感受到的形式。比如虚拟现实眼镜让人看到立体的画面,耳机让人听到环绕的声音,还有设备可以模拟触觉。反过来,人的动作、语言、表情甚至眼神也可以更方便地传给计算机。这些技术让人的感官和计算机之间的连接越来越直接。
这个变化的意义在于,人和虚拟空间的隔阂在变小。以前你在虚拟空间里活动,像是隔着一层玻璃操作东西。现在这层玻璃越来越薄,越来越透明。未来你可能感觉不到自己在操作计算机,而是直接“在”那个空间里。
第二个特点更重要,就是区块链技术的突破。
区块链技术改变了虚拟空间里做事情的方式,尤其是经济活动。任何经济活动都需要大家遵守共同的规则。传统的方式是找一家可信的机构来制定和执行规则,比如银行、交易所、政府机构。这些机构有信誉,大家相信它们。
但区块链提供了一条新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不需要找一个共同的机构,而是通过算法来维护一个账本。这个账本记录谁有什么资产,谁把资产转给了谁。因为算法和加密技术的保证,大家相信这个账本的内容是真实的,没法篡改。这样一来,虚拟空间里就有了可信的资产确权和交易的基础。
有了这个基础,人们可以在虚拟空间里做更多经济方面的事情。比如买一块虚拟土地,在上面建房子,然后卖给另一个人。这个过程里,所有权是清晰的,交易是可靠的。这在以前很难做到,因为虚拟物品很容易被复制,你没有办法真正拥有它。
这两个特点合在一起,让虚拟空间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所以人们借用1992年科幻小说《雪崩》里的词,把这个新阶段叫做“数字空间”。在小说里,数字空间是一个平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空间,而且始终在线。这个描述和现在的情况有相似之处。
基于这两个特点,未来的数字空间项目会分成两个流派。
第一个流派侧重感知技术。这类项目把重点放在视觉、听觉、触觉的体验上。他们追求的画面更逼真,动作更流畅,互动更自然。卖点是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比如你戴上设备,可以走进一个虚拟的展览馆,看到每件展品的细节,甚至可以拿起放大镜仔细观察。或者你可以在虚拟的会议室里和同事坐在一起,看到彼此的表情和手势。

第二个流派侧重经济模型。这类项目更关注怎么用区块链技术来组织经济活动。他们通常采用Web3.0的思路,就是把项目的收益和治理权更多的分给用户。在传统的互联网项目里,用户创造了内容和价值,但大部分收益归平台所有,决策权也在平台手里。而在这种新的模式里,用户可以通过持有代币或者数字资产来分享收益,也可以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比如某个数字空间项目的用户,可以投票决定下一步要开发什么功能,或者怎么分配收入。
需要说明的是,这两个流派不是完全分开的。大多数数字空间项目会同时包含两种元素,只是侧重不同。一个侧重体验的项目也会有自己的经济系统,一个侧重经济的项目也需要基本的视觉和交互界面。
还有一个关键点需要讲清楚。数字空间是虚拟空间,但不是脱离现实世界独立存在的。人和现实世界是连接数字空间的纽带。在数字空间里活动的虽然是一个个虚拟的用户形象,但每个虚拟形象的背后都对应着一个现实世界里的真人或者法人。这个真人控制着虚拟形象的行动,也要对虚拟形象的行为负责。
一个人可以在数字空间里有多个不同的虚拟形象,在不同的场景里用不同的身份。但这些形象背后的主体是同一个人。所以数字空间里发生的事情,本质上都是现实世界里的人在活动。
因此,现在主流的看法是,现实世界里关于人的经济规则、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原则上都应该适用于数字空间里的虚拟用户,也就是适用于虚拟用户背后的真人。比如你在现实世界里不能偷东西,在数字空间里也不能偷别人的虚拟资产。你在现实世界里要遵守合同,在数字空间里也要遵守约定。这个原则看起来简单,但执行起来会遇到很多新问题,因为跨越了两个空间。
数字空间产业的繁荣离我们还有多远?可以看看互联网发展的历史。35年前,中国发出了第一封电子邮件,内容是“飞跃长城,走向世界”。那时候很少有人能想象互联网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35年后的今天,互联网和我们的生活已经完全分不开了。我们用它工作、买东西、交朋友、娱乐。互联网和现实世界深度交融。
数字空间的发展速度会比互联网更快。互联网从出现到普及用了三十多年。数字空间从出现到繁荣,可能只需要十分之一的时间,也就是三四年。这个判断基于两个原因。一是技术基础已经存在,很多关键部件在过去十年里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二是市场有需求,人们希望虚拟空间能有更好的体验和更合理的经济模式。所以可以说,在全球范围内,数字空间产业在三四年内就会看到比较明显的成果。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概的估计。技术的发展不会完全按照时间表进行。有些环节可能会遇到困难,比如感知设备的成本还比较高,区块链技术的处理能力还有限制。但总的趋势是清楚的。
数字空间不是凭空产生的新东西,它是虚拟空间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新形态。这个新形态有两个标志性的特点:感知技术让人和机器的交互更自然,区块链技术让虚拟空间里的经济活动有了可信的基础。这两个特点会引导出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向,一个侧重体验,一个侧重经济模式。同时,数字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它连接着现实世界,现实世界的规则在其中应该同样有效。最后,数字空间的发展速度会比互联网快得多,未来三四年内就会看到实质性的进展。
理解这些基本事实,比追逐各种炫酷的概念更重要。因为只有理解了本质,才能判断哪些项目是真的在做事,哪些只是在蹭热度。也才能在数字空间真正到来的时候,知道怎么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